遼寧環保監測的前提:驗收監測應當在確保主體工程工況穩定、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的情況下進行,并如實記錄監測時的實際工況以及決定或影響工況的關鍵參數、 如實記錄能夠反映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狀態的主要指標。
環保監測驗收要求規定了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以下簡稱驗收監測)的原則、依據、內容、執行標準選擇、采樣和分析方法等一般要求。
檢測步驟
1、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分類,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因所在地區已進行區域環境影響評價而編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評價時編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但監測內容較多的建設項目,應通過收集有關的技術資料、現場勘察、編制驗收監測方案、進行現場監測,以驗收監測報告形式報告監測結果。
2、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分類,編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且驗收監測內容比較簡單的建設項目,通過收集有關的技術資料、現場勘察、進行現場監測、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表形式報告監測結果。
3、填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只對有一定污染物排放規模和按要求應設有廢水、廢氣、噪聲處理設施的污染源進行監測,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表形式報告檢查結果。
檢測指標
固定源大氣污染物(包括有組織、無組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顆粒物、氯化氫、氯氣、鉻酸霧、硫酸霧、鉛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錫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鈹及其化合物、乙醛、丙烯醛、丙烯腈、硝基苯類、氯苯、氯乙烯、苯并(a)芘、光氣、酚類、氰化氫、甲醇、苯胺類、瀝青煙、非甲烷總烴、排氣量、煙氣黑度、揮發性有機物(VO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