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結束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p>
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意味著監察與督查“一篙子插到底”,上級環保執法主管直接對下級監察行為進行督查,對排污企業進行直接檢查,對排污行為實行“空降”式監察與查處。環保監測監察垂直管理將有效避免地方干預監測數據,并加強對地方的環保責任追究。 “十三五”最嚴環保制度時代已經到來!
不久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明確要求環保部適度上收國控點的生態環境監測事權,以更準確掌握全國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這意味著今后國控環境監測站由國家環保部直接管理,省控站的監測工作則上收到省或直轄市的環保部門負責。監測事權上收,將有助于較大程度地防止地方行政干預,保證監測數據的正確性和真實性。
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環保部門不能再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而是既要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又要通過深化改革,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環保領域,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由傳統的治污方式改革為由企業購買專業公司治污服務。同時,在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中,要問計于民,激勵公眾參與。環保部門必須強化信息公開、鼓勵公眾參與、支持公益訴訟。
今后五年是環境與發展矛盾的凸顯期、環境標準與要求提高期,環保執法既有機遇,又有挑戰。最嚴環保制度將落地生根,進而實實在在地改善環境質量,護衛民眾環境安全。
在“十三五”規劃中,最高決策層面提出要實行最嚴格的環保制度,這是破解環保積弊的務實之策,更是建設生態文明與美麗中國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