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環評發布為貫徹落實《食物安全法》,標準網絡食物買賣行為,確保網絡食物安全,2016年7月13日,國家食物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畢井泉局長簽署第27號令《網絡食物安全違法行為查辦方法》。該方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實施。
“奧秘買家”讓網購食物難逃抽檢關
傳統的餐館、食物商鋪等實體店是有形的食物生產經營者,監管部門能夠在食物檢測抽檢過程中與商家面對面完結直接取樣、封樣等一系列流程。但針對虛擬環境下的互聯網在線購物網絡食物安全抽檢準則該怎么規劃?
遼寧環評發布該《方法》對網絡食物抽檢采納“奧秘買家”準則。抽樣人員以顧客身份買樣,記載抽樣樣品的名稱、類別以及數量,并對付款賬戶、注冊賬號、收貨地址、聯系方式以及收據等進行留存?!耙灶櫩偷纳矸葙徺I是為了還原消費者購買的場景和所購買食物的安全情況,從而更好地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國家食物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副司長陳谞說。
購買樣品抵達買樣人后,要進行查驗、封樣,在這個時刻節點前需求確保一定程度的“奧秘性”,商家在送貨的時分不知道是送給監管部門的,因而,確保了真實性、公正性。
假如“奧秘買家”抽檢的網絡食物不合格,《方法》規則入網食物生產經營者應當采納中止生產經營,封存不合格食物等措施,控制食物安全危險。一起,《方法》規則網絡食物買賣第三方渠道應當依法阻止不合格食物的銷售。
此文章由遼寧環評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