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應急預案編制發布兩個環保分局局長被判刑引發社會熱議,言辭以為環境監測是污染防治的前奏,是環境管理的“千里眼”,數據質量是其生命,環保局長因數據造假被判刑是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的有力震撼。
但環境造假行為卻如同并沒有消停。
遼寧應急預案編制發布2017年9月,湖北鄂州一企業污染監測儀在8月份壞了18天,期間根柢沒有對污染物進行采樣和分析。但暗訪人員在環保部分的監控途徑上,卻發現這18天里途徑記載有完好無損的數據。
此前,福建省環境監察總隊對長樂市富平印染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查看,發現污染源監控體系采樣管路已多處堵塞,監測儀器無法取到水樣,而是重復從丈量儲樣瓶中取水樣,涉嫌假造監測數據。
遼寧應急預案編制發布更早的2015年,一年里共發作2658起環保監測數據造假案例,觸及空氣、水、土壤等多種監測。
曾有人呼吁,整治數據造假亟須第三方檢測機制。
但一些環境監測安排、環境監測設備運營保護安排受利益驅動,或屈服于托付單位的無理要求,假造數據、出假陳說以賺取獲利;或許為了搶占市場低價比賽,為了下降本錢不按規范翻開監測活動,監測數據屢出瑕疵。
此文章由遼寧應急預案編制發布。